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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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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親善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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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親善作業流程
本頁更新日期:
2007-06-15
母嬰親善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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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執行母嬰同室者:產房於母親入院時,即告知母親執行母嬰同室的方式。
(2)
在嬰兒生徵象穩定,即請小兒科醫師診視後,嬰兒送出執行母嬰同室。
(3)
若母親身體狀況許可,將嬰兒視需要推出哺餵母奶。
(4)
若嬰兒有特殊狀況無法執行母嬰同室,就會評估母親身體狀況,前來哺乳室教導哺乳。
(5)
若病嬰暫無法進食,
產後八小時內
護理人員會盡速教導母親擠乳及收集母乳方法日後予寶寶餵食。
協助瞭解母親不哺餵母奶之原因,並適時給予協助處理。
接觸母親時,隨時給予母親
正確的母乳哺餵知識
,解除母親對產後無乳汁之疑惑,並鼓勵前來哺餵母乳。
安排一位
資深護理人員
在餵奶室,指導母親關於哺餵母奶相關知識,並實際協助母親如何哺餵母奶。
提供母親餵奶舒適位置如:坐姿,提供小墊被,及氣圈使用。若在病房可用枕頭支托,
協助採臥姿哺餵
。
餵奶室備有哺餵母奶相關錄影帶播放,護理人員適時解說內容,
解答母親的問題
。
備有媽媽與寶寶及其他相關育兒書藉,提供母親借閱; 不提供母親牛奶、奶瓶或奶嘴。若母親無法前來哺餵母乳者,向母親解釋給予杯子或空針餵食。
(1)
不限制哺餵時間,依寶寶需求請母親隨時哺餵。
(2)
餵奶室24小時開放
,協助哺餵母乳。
(3)
工作人員每年接受八小時哺餵母乳在職教育。
(4)
每月定期分享哺餵母乳之經驗。
(5)
單位有哺餵母乳相關資料及作業手冊,供同仁參考。
(6)
每位同仁徹底執行哺餵母乳十大政策。
(7)
設有哺餵母乳諮詢專線:
03-4799595 轉分機 325904
置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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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
桃園縣龍潭鄉中興路
168
號
總機
:
03- 479-9595
婦產科分機
:
325600
小兒科分機
:
3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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