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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懷孕時,有人教我母乳哺餵的重要性及哺餵母乳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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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醫院的工作人員有足夠的知識 ,並支持母乳哺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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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嬰兒和我在產後馬上有皮膚對皮膚的接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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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第一次有機會讓嬰兒吸吮我的乳房是產後:
30分鐘 (2分) 一小時 (1分) 超過一小時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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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人教我如何哺餵嬰兒母乳及如果我和嬰兒分開的話,如何持續我的奶水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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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人教我如何擠奶或是給我擠奶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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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人鼓勵並幫助我哺餵嬰兒母乳,未使用任何其他的食物或液體。我的嬰兒只有吃母乳,沒有其他的食物或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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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我待的醫院中,除了有不超過一小時的醫院必要處置外,嬰兒一直和我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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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我受到指導,只要嬰兒想吸吮或是我覺得脹奶時就哺餵母乳;或是如果他睡太久的話要吵醒他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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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的嬰兒完全吃母乳,沒有使用人工奶嘴,安撫奶嘴或會影響吸吮的乳頭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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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醫院中或離院時,醫院沒有給我任何配方奶、母乳代用品、奶瓶或奶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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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當離開醫院時,有人告訴我如何預約門診追蹤我和嬰兒的狀況,並告訴我如何和母乳哺育支持團體或其他支持團體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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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看到醫院有張貼書面的母乳哺餵政策,反映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十步驟,上面的語言是我看得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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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就我所知,醫院不接受奶粉公司或代理商的免費母乳代用品、奶瓶、奶嘴或安撫奶嘴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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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整體而言,我相信醫院產科機構改善了我的哺乳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