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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對所有病人之權利均一視同仁,不分疾病、性別、年齡、種族、地理位置、社經地位等給予不同醫療上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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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識別證及執業執照。若未佩帶者,您可以拒 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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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病人為醫療主體」的概念,本院醫師於診治時,應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主要檢驗、檢查相關資訊、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及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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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要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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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有權參與診療照護過程之諮商與討論,並決定治療方式(包括拒絕治療)。若您需要接受手術治療,本院依規定,會先請您或您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手術及麻醉同意書,在簽具之前,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只有在取得您或您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同意下,才會為您手術及麻醉。但若情況緊急,依醫療法規定,得先行病人手術,以搶救生命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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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之病情資料與紀錄均由本院妥善保管並保密。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健康等一切秘密,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如果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請主動告知本院住院室及護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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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應您的親屬、陪病家屬之要求,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情,若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或您的主治醫師,以利本院處理。
- 病人有權在安全的醫療環境接受診療照護。
- 病人有權要求醫護人員提供疾病照護、用藥、飲食或生活等之衛教資訊。
- 您可以經由申請獲得自己的病歷影本、各項檢查報告影本、診斷證明、醫療費用明細表等資料。
- 您有權利反應您的感謝或不滿。
(1) 電話反映:03-480-1601、軍線:326230 醫勤組陳情小組
(2) 當面反映:1樓醫勤組陳情小組
(3) 電子郵件:service@aftygh.gov.tw
(4) 書函:桃園縣龍潭鄉中興路168號醫勤組陳情小組收
(5) 院長信箱:共8個意見箱
| a. 1樓5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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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2:1樓門診區(服務台對面、土地銀行提款機旁)
•1樓門診區(服務台對面、候診區旁)
•急診1:1樓急診部(急診部辦公室對面)
•體檢1:1樓體檢中心(服務窗口旁)
•內科檢查室1:1樓內科檢查室(胃鏡室旁) |
b. 2樓1個:加護病房討論室旁
c. 3樓病房區1個:6病房護理站對面(病床電梯旁)
d. 4樓病房區1個:12病房對面(病床電梯旁) |
(6) 傳真電話:0953-244679 醫勤組陳情小組
- 本院為教學醫院,為促進醫學教育,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懇請您惠予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但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與治療無關之檢驗、測試等相關活動。您的拒絕,並不會影響到本院醫事人員對您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之醫療品質。
- 病人有權決定是否在病危時施行心肺復甦術。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您可以向護理站索取「預立醫療代理授權書(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稱為: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預先指定代理人,填寫此份授權書(委任書)之目的在您無法表達意願時,可以由該代理人代替您參與相關之醫療決定。
- 病人若因特殊情形院方須保護病人安全而施行約束方式,例如預防跌倒、預防自拔管路、預防自傷、預防行為紊亂、協助治療(短期)或其他因素,病人或家屬可簽立約束同意書以了解本院約束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