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項不定期考核結果於每季由醫勤組彙核,並送各受查對象參考改進。
二、不定期考核成績未盡理想之單位,應針對缺失情形積極改善。
三、年度終了,本院辦理初評及實地查証,評選績優單位給予獎勵。
四、表現優異單位、個人,每半年併案簽獎,於月會公開表揚,並列入年度 考核。表現欠佳單位、個人,每半年併案懲處,並列入年度考核。 陸、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令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