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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0起醫院探病管理措施1209更新版
本院自12月10日起開放病房探病,規劃如下表(探病例外條件如衛福部公告)。
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及進入醫院務必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精神病房及護理之家須致電護理站預約探病時段。
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有下列情形應儘量避免探病,如必要探病,應出具當日採檢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
・自主防疫期間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