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親子肌膚接觸的好處及重要性
一、目的:
以母嬰親善為目標,推展母乳哺餵,產後30分鐘內在新生兒清醒下,不限地點且不限制時間進行肌膚接觸,以刺激乳汁量增加,有助於成功母奶哺餵,促進親子感情。
二、對象:
新生兒產後立即評估無合併症,且母親於產後狀況良好、體力許可的情況下,有意願在產房、手術室或麻醉清醒後30分中內不限地點執行肌膚接觸者。
三、方法:
- 新生兒娩出後執行新生兒立即護理(不點眼藥),由小兒科醫師進行新生兒評估及確定新生兒適於立即哺餵,並加以保暖。
- 產科醫師完成評估母親情況許可,協助產婦於產後半小時內於產檯上擁抱寶寶,並肌膚接觸或哺餵母乳至少二十分鐘。
- 若母親疲累或產婦及嬰兒有一方因故不能執行肌膚接觸時,則停止執行,隨時將新生兒送回嬰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