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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週一~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 週六:上午8:00~12:00 (例假日除外)

洽詢電話:(03)479-9595#326207 醫勤組批掛櫃檯

案件項目

申辦需附文件

工作流程

辦理時間

繳交費用

中文診斷證明

◆軍人停役用:公函及停役用表格一式三張
◆部隊證明用:公函

1.郵寄至龍潭鄉中興路168號醫勤組或
2.本人交至本院文卷室收件

發函辦理
(一週)

◆軍人:前兩份免費、第三份起每張100元
◆軍眷:第一份免費、第二份起每張100元
◆榮民、榮眷、民眾:每份100元

◆軍人:身分證、健保卡(一般證明用)
◆民眾:身分證、健保卡

門診掛號→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批價繳費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中文出生證明

◆父母身分證

出院時由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第一份80元、第二份起每張20元

死亡證明

亡者及直系親屬申請人身分證

出院時由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40元

公、勞、農、
保傷病
診斷證明書

◆本人健保卡、身分證
◆申請人身分證
◆委託書

門診掛號→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批價繳費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500元

公、勞、農、
保險殘廢
診斷證明書

◆本人健保卡、身分證
◆申請人身分證
◆委託書

門診掛號→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批價繳費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500元

殘障國民年金

◆本人健保卡、身分證
◆申請人身分證
◆委託書

門診掛號→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批價繳費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500元、第二份起每份50元

申請外籍看護
診斷證明書

◆本人健保卡、身分證
◆申請人身分證
◆委託書

門診掛號→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批價繳費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1000元

申請大陸來台探病診斷證明書

本人健保卡、身分證

門診掛號→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批價繳費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500元

甲種
診斷證明書
(驗傷單)

本人健保卡、身分證

門診掛號→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批價繳費用印→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1000元

英文診斷證明

身分證、英文姓名(需與護照相同)、健保卡

掛號→醫生開具證明→1-8號窗口收件→各相關部門用印→三天後核發

三天

每張150元、第二份起40元

英文出生證明

申請人及父母英文姓名(需與護照相同)、本院中文出生證明

門診掛號1-8號窗口填寫申請單→各相關部門簽章→三天後核發

三天

第一份150元、第二份起40元

病歷摘要

◆本人健保卡、身分證
◆受託人身分證
◆委託書

門診掛號1-8號窗口→填寫申請書→三天後核發

三天

行政作業費100元病摘或檢驗報告單張影印每頁2元

病歷

◆本人健保卡、身分證
◆受託人身分證
◆委託書

門診掛號1-8號窗口→填寫申請書→三天後核發

三天

行政作業費200元單張影印每頁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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