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醫療院所辦理提昇產婦母乳哺育的措施
- 醫療院所有一正式行文之「母乳哺育政策」,且每個相關部門之工作人員均能熟練實施該政策:
- 於院(所)內禁止嬰兒配方食品、奶瓶及奶嘴之促銷,不得陳列嬰兒配方食品樣品及贈送嬰兒配方食品樣品或奶瓶給孕產婦。
- 院(所)之產前門診及病房提供孕產婦有關哺餵母奶之教育活動,並鼓勵孕產婦哺餵母乳。 設置孕產婦自產前至產中、產後、出院,母乳哺育意願及教育紀錄表單,以達持續性、連續性、完整性之資訊及紀錄。
- 對孕產婦提供單張、小冊、及以個別或團體方式,教育母乳哺育之重要,乳房護理、哺乳方法及維持乳汁分泌方法。
- 院(所)內張貼或放映母乳哺育的海報或錄影帶,對於無意願哺餵母乳之孕產婦,應主動瞭解原因,並協助其解決問題及鼓勵哺餵母乳。
- 鼓勵依嬰兒需求哺育,並推行母嬰同室。
- 推動準爸爸陪產文化。
- 鼓勵工作人員產後哺餵母乳。
- 減少退奶藥的使用。
- 定期陳報相關報表,以進行評價及問題分析。
- 辦理醫護人員有關母乳哺育之繼續教育 各醫療院所對所屬衛生工作人員辦理母乳哺育之職前、在職教育。
- 辦理民眾母乳哺育宣導教育,增進民眾認知:
- 應用大眾傳播媒體,包括電視、報章雜誌、廣播電台等。
- 辦理民眾宣導教育活動,包括母乳哺育的重要性、哺餵技巧、上班族哺餵母乳方法及母乳哺育諮詢資源等。
- 各醫院診所、民間團體辦理座談會或研習會以推廣母乳哺育教育。
- 培訓母乳哺育諮詢人員及普設母乳哺育諮詢單位:
- 各醫療院所嬰兒室、小兒科、婦產科等及各衛生所為母乳哺育諮詢單位應設置諮詢專線。
- 召募成功哺餵母乳經驗之義工媽媽訓練其成為母乳哺育推廣志工指導員,於產婦住院期間或出院後,提供母乳哺育諮詢服務。
- 建立轉介制度:
配合「出院準備服務計畫」於母親出院時,轉介支持系統或支持團體繼續追蹤以協助母乳補餵。
■ 本局辦理提昇產婦母乳哺育的措施
- 計畫之策劃、執行、督導及評價。
- 推行「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識別標誌認證制度:
- 成立「母嬰親善醫療院所審議小組」,定期召開會議,以共同研擬本市「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制度作業程序、訂定評鑑標準,並據以實地團體會員有關母乳哺育繼續教育。
- 辦理產科、小兒科、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對母乳哺育重要性及技巧之在職教育。
- 編制「嬰兒與母乳哺育彙集」及「母乳哺育工作手冊」。
■ 辦理民眾母乳哺育宣導教育,增進民眾認知
- 應用大眾傳播媒體,辦法民眾宣導教育活動:
- 電視宣導:採用歷年製作一分鐘有關母乳哺育主題的宣導短片成品及新製作的哺餵母乳錄影帶於電視公司多次託播。
- 報章、雜誌宣導:提供有關嬰兒與母乳關係的文章刊登。
- 電台宣導:提供有關哺餵母奶的重要及技巧的廣播稿。
- 配合「世界母乳哺育週」辦理媒體活動。
- 徵求促進母乳哺育口號及辦理母乳哺育海報設計比賽。
■ 複製或編製宣導教材:
- 歷年製作之優良教材,再予採用印製,並依宣導對象需求,開發新教材。
- 印製「哺餵母奶」單張以宣導哺餵母奶可能遇到的困難及解決之道。
- 印製「哺餵母奶」小冊教育產婦哺餵母奶的方法及相關問題的處 理,如離奶的技巧、奶脹的處理等。
- 印製「嬰兒與母乳哺育」彙集,提供醫護人員及公共衛生人員有正確之哺育衛教專業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