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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義
1.1恐慌症是屬於焦慮疾患的一種。
1.2指病人常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產生極度焦慮的恐懼感;發作時間通常持續數分鐘到半小時,且約在10分鐘內達到最嚴重的程度,接著恐慌感逐漸或突然消失。
2.診斷標準
病人經常無預期地恐慌發作,且出現下列四項以上之症狀,並且在10分鐘內達到病情的最高峰。
2.1生理症狀
2.1.1心跳加速或心悸。
2.1.2出汗。
2.1.3發抖或顫慄。
2.1.4噁心或腹部不適、反胃。
2.1.5感覺呼吸困難或窒息感。
2.1.6喉嚨梗塞感。
2.1.7胸痛不適。
2.2精神症狀
2.2.1害怕失去控制或好像即將發狂。
2.2.2感覺異常,皮膚有麻木或刺痛的感覺。
2.2.3失去現實感、感覺事物不真實,失去自我感、感覺與自己疏離好像自己
跟這個世界脫離周圍變得陌生,或者自己不再是自己。
3.恐慌症的治療
可分成藥物治療及認知行為治療兩種。
3.1藥物治療多以三環抗憂鬱劑、選擇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為主,抗憂鬱藥物在服用6個月之後,會有相對較低的恐慌症復發率。
3.2認知行為治療大多包含「心理衛教」、「認知的矯正與重建」、「呼吸再訓
練與控制」、「放鬆訓練」與「想像與實際暴露」等項目。
4.參考資料
王怡文等(2016)焦慮症、強迫症和創傷及壓力相關障礙症之護理於蕭淑貞總校閱,精神科護理概論:基本概念及臨床運用(九版,434-455頁)台北市:華杏。
王隆碩、倪健航、陳冠佐、蕭銘輝(2017)恐慌症之臨床治療新法與中醫病例報告臺灣中醫臨床醫學雜誌,20(1),47-53。
施議強、許華文、賴文恩(2017)現今恐慌症的診斷及治療家庭醫學與基層雜誌,32(8),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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