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一、初診掛號

如您是從未至本院看診,或超過 七年 沒來本院看診,則須以初診掛號辦理。

如果您曾經來過本醫院則只要以身分證號碼掛號即可。請攜帶身份證及 IC 健保卡至現場服務台填寫病歷資料,填寫完成後請至門診大廳一樓掛號櫃台(1-11 號窗口),抽取號碼牌依序辦理掛號即可。


二、網路掛號

網掛網址: https://registration.aftygh.gov.tw/(另開新視窗)

掛號時間:24 小時服務,預約掛號期限為 兩個月,當日看診時段不可預約掛號;若預約3次無法掛號請洽03-4799595轉326207了解原因。


三、現場掛號

掛號時間

  • 當日上午門診:上午 06:00 起在一樓門診大廳取號機取號,07:50 開始掛號,額滿為止。掛號截止時間:上午11:30
  • 當日下午門診:上午 06:00 起在一樓門診大廳取號機取號,07:50 開始掛號,額滿為止。掛號截止時間:下午16:30
  • 當日夜間門診(星期一、三、五):07:50 開始掛號,額滿為止。掛號截止時間:下午20:00

掛號地點

  • 一樓門診大廳掛號櫃檯(1-11 號窗口)。

注意事項

  1. 掛號時請攜帶健保卡及身分證。
  2. 限掛當日門診,診號有限者,一人排隊限掛一號。
  3. 因係多科集中掛號,請於現場掛號時說明科別、診別或醫師姓名,以利櫃台人員作業。
  4. 上午07:50點開始接受現場掛號,當日不採取預約掛號,欲掛次日門診之民眾,請多利用網路預約掛號、語音掛號系統或觸控式自動掛號機。
  5. 掛號費於醫師診察後批價結帳時,一併收取。

體檢

  • 民眾體檢包括就業、就學、考試、長照、外籍人士(移工、居留)等;體檢中心位於醫療大樓一樓左側
  • 洽詢電話:03-4704211。

四、觸控式自動掛號機

  • 機器設施於本院 一樓門診區及急診掛號區
  • 掛號時間: 24 小時服務,預約掛號期限為 兩個月,當日看診及次診時段不可預約掛號。

五、電話語音掛號

  • 掛號專線:(03) 479-9999(24 小時)(請以按鍵式電話掛號)
  • 掛號時間:24 小時服務,預約掛號期限為 兩個月,當日看診時段不可預約掛號。

注意事項

  1. 為使您電話掛號順利,請先查明所要掛號之診別的門診日期預約醫師代碼、您的身分證字號,再打電話。
  2. 若預約 3 次 無法掛號,請洽 (03) 479-9595 轉 326207 了解原因。
  3. 本院初診: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以便核對身分,請至門診大廳一樓服務台填寫病人基本資料,抽取號碼牌依序辦理掛號(1-11 號窗口)。
  4. 取消門診預約:請於就診前一天利用人工掛號系統、網路掛號系統、電話語音掛號系統或觸控式自動掛號機取消預約。
  5. 預約未到診者列為爽約,倘半年內有 六次 爽約記錄,則自第六次爽約日期起 六個月內 取消其預約掛號的權益。

六、人工預約掛號專線

  • 掛號專線:(03) 499-1668
  • 掛號時間:08:30~11:30;13:30~16:00,次日起 兩個月內 之門診,當日看診時段不可預約掛號。

掛號時間:限掛開放電話語音掛號之門診。

  1. 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以便核對身分。
  2. 請至服務台填寫病人基本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高、體重、血型、地址、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過去病史、家族病史等,交掛號人員(1-11 號窗口)辦理掛號。
  3. 取消預約:就診前一天 17:00 以前以電話取消,應診當日恕不接受取消掛號。

七、醫師約診

  • 病人於門診或急診就診後,或於出院時,醫師認為有必要再來複診者,由醫師預約。
  • 門診約診由診間列印預約單,出院後回診於出院當日另有回診預約單,出院後回診時請將預約單交由診間跟診小姐作部分負擔優免憑證,直接就診後,再結帳。
    預約當日無法就診,請於最遲一日前取消,未按所約時間來診者以棄權論,爽約一次並不會影響您的看診權益。取消方式:

取消預約方式:

  1. 總機 (03) 479-9595 轉掛號櫃台 326207
  2. 人工預約專線 (03) 499-1668
  3. 電話預約專線 (03) 479-9999
  4. 上網取消預約
  5. 牙科由診間醫師約診者,請轉診間更改或取消,總機(03)479-9595轉325664。

證件需求

  1. 無論是初診或複診,看診請攜帶健保IC卡及身份證
  2. 具有收費優免身分(重大傷病、殘障手冊、軍人、軍眷、備眷、遺眷、榮民、榮眷、外籍軍官、外籍軍眷、及未登載於健保卡內之低收入戶等)者,需攜帶相關優免證件備查。
  3. 重大傷病證明,本院可代辦,本人需攜帶健保IC卡、身份證向門診醫師提出申請或住院中病患向主治醫師提出申請,醫師開立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申請書於一樓門診大廳掛號櫃台(1-11號窗口)繳費辦理。
  4. 新生兒未滿61日者,可依附父母,使用父母之健保卡就醫;自第61日起,須使用新生兒自己名字的健保卡或以已加保未領健保卡證明,始能享用全民健保的就醫給付。

八、親善窗口

  •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30-17:00。

符合下列條件者,免抽號碼牌,可直接至1、2號親善窗口由專人服務掛號、批價、文件申辦、住出院作業

  1. 年滿 80 歲以上 長者。
  2. 現役軍人。
  3. 身心障礙者。
  4. 攜幼婦女(六歲以下幼童)。


共同注意事項

  1. 同一科之一般門診,於上午或下午僅能掛一個診次,不得掛二診(專科門診除外)。
  2. 採先看診後繳費措施,複診預約病人請於就診當日直接前往診間候診區等候就診,就診後請至批價櫃台(1-11號窗口)結帳。本院初診病人則需於掛號時間內先至服務台填妥初診資料再至掛號櫃台(1-11號窗口)辦理掛號手續再至診區候診。
  3. 預約掛號病患,請根據所約診號次,斟酌到院時間,最遲請於診療時段結束前半小時到院候診。
  4. 醫師一覽表迭有更動,倘與實際應診醫師不符時,以診室所掛醫師名牌為準,應診醫師
  5. 臨時請假時,該科部得商請其他醫師代診,故到診時間可能較晚,敬請稍候。
更新日期:114-03-11瀏覽人次:163,144回前頁
更新日期:114-03-11瀏覽人次:163,145回前頁

您即將離開本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