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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科病人何時需住院
1.1病人在意識、注意力、情緒、動作行為與思考方面出現與平時表現不同,導致他人受干擾或無法適應日常生活時,如暴力傾向、個人衛生變差、自我照顧能力降低等。
1.2經由兩位精神專科醫師鑑定,表示需要住院治療者,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或家人協助住院診療。
2.精神疾病的症狀
2.1意識症狀:混亂(人、時、地不清)、瞻望(慌張、不安)與呆僵(對刺激反應慢)。
2.2注意力症狀:注意力分散、過度警覺。
2.3情緒症狀:恐慌、焦慮、憂鬱、易怒、情感淡漠或情緒變化大等。
2.4動作行為症狀:活動量顯著減少或變多、不語、強迫行為(如:重複洗手)、攻擊與怪異行為。
2.5思考症狀
2.5.1思考型態:意念飛躍、思考鬆散、離題、語無倫次、答非所問與新語症(自創新字或片語)。
2.5.2思考內容:被害妄想、誇大妄想或關係妄想等。
2.6知覺症狀
2.6.1視幻覺:看到一些不真實存在的景象或事物,可能看到人、鬼或神。
2.6.2聽幻覺:臨床稱之幻聽,除了聽見他人聽不到的聲音(嗡嗡聲、說話聲、汽車、音樂、謾罵、命令式口令或其他聲音),但此聲音非真實存在。
2.6.3味幻覺:舌頭或鼻腔內有特殊的氣味,如:苦味、腐臭味等,但病人未進食該氣味食物
2.6.4觸幻覺:皮膚表面有特殊感覺,如:感到蟲在爬。
3.參考資料
李信謙(2018).精神科的症狀.於蕭淑貞總校閱.精神科護理學(四版,87-95頁).新北市:新文京。
湯麗玉、劉嘉逸(2019).精神疾病的病因與症狀.於蕭淑貞總校閱,精神科護理概論:基本概念及臨床應用(十版,102-111頁).台北市:華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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