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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

精神病人何時需住院

發佈單位:資管中心 發佈日期:110年03月22日

1.精神科病人何時需住院

1.1病人在意識、注意力、情緒、動作行為與思考方面出現與平時表現不同,導致他人受干擾或無法適應日常生活時,如暴力傾向、個人衛生變差、自我照顧能力降低等。

1.2經由兩位精神專科醫師鑑定,表示需要住院治療者,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或家人協助住院診療。

2.精神疾病的症狀

 2.1意識症狀:混亂(人、時、地不清)、瞻望慌張、不安與呆僵對刺激反應慢

2.2注意力症狀:注意力分散、過度警覺。

 2.3情緒症狀:恐慌、焦慮、憂鬱、易怒、情感淡漠或情緒變化大等。

2.4動作行為症狀:活動量顯著減少或變多、不語、強迫行為如:重複洗手、攻擊與怪異行為。

2.5思考症狀

2.5.1思考型態意念飛躍、思考鬆散、離題、語無倫次、答非所問與新語症自創新字或片語

2.5.2思考內容:被害妄想、誇大妄想或關係妄想等。

2.6知覺症狀

2.6.1視幻覺:看到一些不真實存在的景象或事物,可能看到人、鬼或神。

2.6.2聽幻覺:臨床稱之幻聽,除了聽見他人聽不到的聲音(嗡嗡聲、說話聲、汽車、音樂、謾罵、命令式口令或其他聲音),但此聲音非真實存在

2.6.3味幻覺:舌頭或鼻腔內有特殊的氣味,如:苦味、腐臭味等,但病人未進食該氣味食物

2.6.4觸幻覺:皮膚表面有特殊感覺,如感到蟲在爬。

 

 

3.參考資料

李信謙(2018).精神科的症狀.於蕭淑貞總校閱.精神科護理學(四版,87-95頁).新北市:新文京。

湯麗玉、劉嘉逸(2019).精神疾病的病因與症狀.於蕭淑貞總校閱,精神科護理概論基本概念及臨床應用(十版,102-111頁).台北市:華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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