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義
1.1優生保健法第四條,指經醫學上認定胎兒在母體外不能自然保持其生命之期間內,以醫學技術使胎兒及其附屬物排除於母體外。
1.2依優生保健法規定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執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
- 方式
2.1藥物:RU486(造成胚胎死亡及輕微子宮收縮作用)及前列腺素(強烈子宮收縮作用)合併使用,但是必須在懷孕6週內使用,此成功率高達95%。
2.2手術:
2.2.1子宮擴刮術:懷孕7~11週可行的方式,超過11週後不建議進行子宮擴刮術,因胎兒較大易造成子宮頸裂傷及流產不完全。
2.2.2引產:懷孕12~24週者,需用引產以終止妊娠。
- RU486的使用
3.1產科醫師必須先進行超音波檢查,確定為子宮內懷孕未滿6週後開立處方,切勿自行買賣與服用,自行買賣或服用皆屬違法。
3.2 RU486須在醫護人員面前服用,服用RU486後,須於36~48小時內服用前列腺素,幫助胚胎排出。
3.2.1產婦可能因子宮收縮而引起反胃及陰道出血,及其他可能症狀包括痙攣、嘔吐、暈眩、腹瀉、發燒、發冷或疲倦等。
3.2.2對此藥物過敏者會出現臉部水腫、皮膚起疹發癢、手腳痲痹和過敏性休克。
3.2.3 若大量出血(每小時出血量超過兩片衛生棉)、大量血塊及流血超過四週或伴隨嚴重腹痛需立即就醫。
3.3服藥後兩週內回診:進行超音波檢查以確定胚胎組織已完全排出。
- 子宮擴刮術
4.1於手術室執行,同時輔以靜脈給藥、全身麻醉下執行。
4.2術後陰道少量出血持續約1週,出血量應該如同平時的月經量或更少,出血量超過平時的月經量,或出血超過10天,需立即返診觀察。
4.3術後腹部有持續性尖銳疼痛、發燒、出血有臭味,需立即返診觀察。
4.4術後一週應採淋浴、避免劇烈運動、陰道沖洗及性行為。
- 引產
5.1是在懷孕12~28週採用藥物或水囊等方法,將胎兒及其附屬物排出體外,使妊娠終止的一種方法。
5.2引產後,避免酒、咖啡、刺激性的食物、麻辣鍋、冰品等等,以免出血及腹痛增加。
5.2.1中藥進補,建議一週後再吃。
5.2.2生化湯、麻油雞有幫助子宮收縮、活血的作用,建議一週後再食用,並需注意惡露量。
5.3產後可能會有漲奶的現象,儘量減少乳房的刺激,穿緊身的胸罩,冰敷乳房並可喝生麥芽水(中藥店可買到)或多吃韭菜以退奶。
5.4若有不明原因的發燒、畏寒、全身虛弱現象,要儘快就醫。
5.5引產後4~6週避免行房。
5.6行房時,請確實作好避孕措施。
- 手術人工流產的合併症
6.1麻醉不良反應。
6.2子宮穿孔。
6.3子宮內沾黏。
6.4以後懷孕易發生前置胎盤與植入性胎盤。
- 參考文獻
人工流產(2016年9月).國軍花蓮總醫院衛教新知.取自http://805.mnd.gov. tw/index.php?mo=HealthInfo&ac=health1_show&sn=43
蕭秀桂、周汎澔、蔡菊蘭、柯淑華(2014).高危險妊娠.於盧碧瑛總校訂,產科護理學(二版,439-441頁).台北市:華杏。
國軍桃園總醫院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