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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衛生署推廣母嬰親善政策加強母嬰照護,本院成立母乳諮詢專線、鼓勵純餵母乳、實施產後半小時哺餵母乳、實施母嬰同室、設置哺集乳室、孕婦護理指導活動等母嬰親善活動,以下將逐一介紹。


■ 母乳哺育諮詢專線

24小時服務電話:(03)480-7777轉325904 嬰兒房,專人為您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 鼓勵純餵母奶

為配合衛生署母嬰親善政策,本院採取下方式:

  1. 不提供嬰兒母奶之外之食物(包括配方奶),除非產婦有要求或有醫療上正當理由
  2. 不給予餵母奶之嬰兒人工奶嘴或安撫奶嘴,指導產婦以杯或滴管餵食嬰兒,避免乳頭混淆。

■ 產後半小時哺餵母乳

  1. 目的:
    產後30分鐘內新生兒清醒,儘早母乳哺餵,有利成功哺餵及促進親子感情。
  2. 實施方法:
    協助產婦於產後半小時於產檯上擁抱寶寶並肌膚接觸或哺餵母乳二十分鐘至半小時
  3. 實施對象:
    清醒且有意願在產房執行哺餵母乳,且填妥同意書之母親於產後狀況良好無合併症、體力許可及未接受麻醉藥物治療(如:無痛分娩、靜脈注射止痛劑、安眠藥)的情況下,有一位家屬(以新生兒父親為優先)在旁照顧者。

■ 實施母嬰同室

  1. 目的:
    可增進產婦照護嬰兒之能力、促進親子關係及提升母乳哺餵比率。
  2. 實施對象:
    母親無產後合併症,嬰兒在醫師評估後狀況許可且無先天性畸形可至母親床旁餵食。
  3. 實施原則與注意事項:
    • 接受母嬰同室照護者須填寫同意書。
    • 依母親意願來安排母嬰同室照護之時間。
    • 接受母嬰同室照護者,嬰兒室護理人員及小兒科醫師會依嬰兒需要至病房探視嬰兒。
    • 接受母嬰同室照護者,請告知親友,若患有傳染疾病者(如感冒或肺結核者)勿至醫院探視,以免傳染給嬰兒。
    • 接觸嬰兒前須先洗手。
    • 嬰兒睡在自己的小床,使用自己的小被子。

■ 設置哺集乳室

於婦產科、兒科門診區及三樓嬰兒房,提供隱私、溫馨、舒適的環境,輕鬆享受哺乳與親子互動樂趣。

■ 孕產婦護理指導活動

在門診由婦產科醫護人員提供護理指導,包括母乳哺育衛生指導(母乳好處、母乳哺餵姿勢、如何擠奶、維持泌乳、含乳技巧)。此外,每月第二週週三14:30安排媽媽教室,介紹產前檢查及新生兒照護須知及拉梅茲生產技巧,歡迎踴躍參加(媽媽教室課表歡迎洽詢門診護理人員)。

更新日期:112-10-31瀏覽人次:167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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