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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申請文件:來台探親證明
費  用:500元/份
所需文件:病患身份證正本、健保卡
申請單位:門診或住院病房護理站
現場申辦(取件天數):當天
網路申辦(取件天數):未開放
申請方式:病患親自就診

注意事項

  • 表列費用若有調整,以新公佈價格為準。
  • 大陸來台探親證明未開放網路申請。
  • 依「醫師法」規定:病患須親自就診,由醫師開立證明後,至1-7櫃檯繳費並用印後發給。
更新日期:111-08-05瀏覽人次:489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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