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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本系統初步限定網路申請診斷證明者,須於就診當時或住院期間,已開立過診斷書。線上申請補發診斷書者,不收取掛號費。
  2. 依「醫師法」及「醫療法」規定:醫師、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而醫院診所得依需要,並經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提供病歷複製本(門、急診)或病歷摘要(住院)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
  3. 依上述規定,本院網路申請診斷書系統,擬設定申請人於申請提出後3日個工作天(遇例假日順延),須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份證、駕照、健保卡等雙證件)至本院門診1-11號櫃台,繳驗身分證明並影印留存後發給。而委託人必須出具申請人及委託人身份證明文件(雙證件)正本和委託書,方能發給。
  4. 本系統因病患隱私,需要作身份查核確認,請備齊相關資料,以保障您的安全及權益。
  5. 相關問題請洽詢:(03)479-9595分機326207、326214、326218 李小姐

備註

  1. 表列費用若有調整,以新公佈價格為準。
  2. 網路上填寫資料→本院專人收件辦理→申請人於3天後攜帶證件(受託人除規定證明文件外,須另持委託書)到院→批價繳費取件(門診1-11號櫃檯)
更新日期:112-03-08瀏覽人次:647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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